開業前要辦的執照與登記
重點摘要
開牙醫診所的花費分成六塊:執照與登記、店面與裝修、設置基準要求的設施與人員、人事、稅、開業前的線上門面。店租、裝修與牙科設備依地區和規模差很多,沒有官方統計,本頁不寫沒有依據的總額。
要領到開業執照才能開業: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L15〕以臺中市為例,開業執照規費 1,000 元、負責醫師執業執照 300 元。〔TC〕
衛福部統計,114 年底全國有 7,128 家牙醫診所。〔ST〕
- 01
- 開業執照:醫療機構之開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經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登記事項變更,要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變更登記。〔L15〕
- 02
- 負責醫師:醫療機構應置負責醫師一人;負責醫師以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院、診所接受二年以上之醫師訓練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為限。〔L18〕
- 03
- 執業執照與公會:醫師應向執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D8〕;醫師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D9〕;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應分別組織公會。〔D32〕
- 04
- 沒有執照就開業:違反醫療法第 15 條第 1 項,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L103〕
臺中市的申請流程(其他縣市請洽當地衛生局)
- 01
- 到公會領取相關文件及表格,由公會輔導填寫。〔TC〕
- 02
- 預定完工 5 日前,把會勘申請表、建物使用執照等文件傳真到衛生局,由稽查人員約定現場勘查時間。〔TC〕
- 03
- 現場勘查符合規定,會勘當日就是開業生效日;不符合就要改善後再申請會勘。〔TC〕
- 04
- 要附的文件包括:內部設備圖(註明營業面積)、建物使用執照、房屋租賃契約、醫師證書、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合約書、醫事人員名冊等;辦理健保特約者另附健保基本資料表。〔TC〕
- 05
- 規費 1,300 元:負責醫師執業執照 300 元、開業執照 1,000 元。〔TC〕
健保特約
- 01
- 領有開業執照的醫事機構,向健保署申請特約時,要檢具「醫事機構申請特約應檢具文件一覽表」所列文件;健保署在受理後三十日內完成審查,必要時得延長三十日。〔NH〕
- 02
- 符合規定且在開業執照核發日起十五個工作天內申請特約者,特約生效日得追溯至開業執照核發日。〔NH〕
- 03
- 特約契約的效期是三年。〔NH〕
本頁不是法律或醫療意見:這一頁只整理法規條文的位置與主管機關的說明。開業條件以所在地衛生局與健保署的認定為準;個案請洽律師、會計師或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