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留的好評,算不算醫療廣告
重點摘要
醫療法沒有直接規定「病人自己留的 Google 評論」算不算醫療廣告,我們也沒有查到衛福部針對 Google 評論的函釋。法規寫明的是醫療廣告的定義、誰可以做、不能用哪些方式。〔L9〕〔L84〕〔L86〕
邀請評論:Google 禁止用金錢、折扣、商品或服務換評論,也禁止只挑滿意的人邀請〔GP〕;醫療法另禁止以衛福部公告的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L61〕〔O94〕
回覆評論:不要寫出病人的病情、治療項目或就診紀錄。醫療法禁止醫療機構及其人員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的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L72〕
本頁不是法律或醫療意見:這一頁只整理法規條文的位置與主管機關的說明。個案是否違規,以所在地衛生局的認定為準;有疑問請洽律師或主管機關。
- 01
- 定義:醫療廣告,係指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L9〕
- 02
- 視為廣告: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醫學新知、病人衛生教育、學術性刊物,未涉及招徠醫療業務者,不視為醫療廣告。〔L87〕
- 03
- 誰可以做:非醫療機構或醫師,不得為醫療廣告;醫師以為其執業登記的醫療機構廣告為限。這是 115 年 9 月 23 日修正公布的條文。〔L84〕〔MP〕
- 04
- 不能用的方式:包括「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與「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L86〕
病人自己留的評論,是不是「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醫療法和我們查到的衛福部函令都沒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