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前要辦的登記
重點摘要
開飲料店的花費分成五塊:登記與稅籍、食品安全的登錄與保險、店面與設備、人事、開幕前的線上門面。加盟金與權利金沒有官方統計,店租與設備依地區和規模差很多,本頁不寫沒有依據的總額,改教你怎麼查。
財政部 114 年度的同業利潤標準,手搖飲店的毛利率是 37%、費用率 21%、淨利率 16%。這是國稅局核定所得用的標準,不是保證的獲利。〔T3〕
所有飲料店都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連鎖或加盟的飲料店還要標示糖量與熱量,含咖啡因的飲料還要標示咖啡因,自備杯至少便宜 5 元。〔E1〕〔K1〕
- 01
- 稅籍登記:一定要辦。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L2〕
- 02
- 商業登記:小規模可以免辦。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的小規模商業,得免依商業登記法申請登記。〔L1〕
- 03
- 起徵點是多少:財政部規定「一般飲食業」的營業稅起徵點是每月銷售額新臺幣 10 萬元,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T1〕〔T2〕你的店是否歸在這一類,由國稅局認定,申請稅籍時可以一併詢問。
- 04
- 小規模營業人的稅率:按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規模營業人,稅率是 1%。〔L3〕
- 05
- 營業項目:飲料店業的營業項目代碼是 F501030,內容是從事非酒精飲料服務之行業,例如茶、咖啡、冷飲、水果等點叫後供應顧客飲用,包括茶藝館、咖啡店、冰果店、冷飲店。這個代碼歸在「餐飲業」底下。〔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