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前要辦的登記
重點摘要
開餐廳的花費分成六塊:登記與稅籍、食品安全的登錄與保險、店面與裝修、廚房設備、人事、開幕前的線上門面。店租、裝修與設備依地區和規模差很多,沒有官方統計,本頁不寫沒有依據的總額,改教你怎麼查。
財政部 114 年度的同業利潤標準,餐廳的毛利率是 45%、費用率 32%、淨利率 13%。這是國稅局核定所得用的標準,不是保證的獲利。〔T3〕
開店前要辦稅籍登記,也要完成食品業者登錄;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一般餐館,廚房人員至少一半要持有技術士證。〔L2〕〔S2〕〔C1〕〔C2〕
- 01
- 稅籍登記:一定要辦。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L2〕
- 02
- 商業登記:小規模可以免辦。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的小規模商業,得免依商業登記法申請登記。〔L1〕
- 03
- 起徵點是多少:財政部規定「一般飲食業」的營業稅起徵點是每月銷售額新臺幣 10 萬元,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T1〕〔T2〕你的店是否歸在這一類,由國稅局認定,申請稅籍時可以一併詢問。
- 04
- 小規模營業人的稅率:按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規模營業人,稅率是 1%。〔L3〕財政部說明,大眾化消費飲食店與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元,仍得免用統一發票,按 1% 查定課徵。〔T4〕
- 05
- 有表演節目的餐廳稅率不同: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的營業稅稅率是 15%。〔L4〕
- 06
- 營業項目:餐館業的營業項目代碼是 F501060,內容是從事中西各式餐食供應、點叫後立即在現場食用之行業,例如中西式餐館、日式餐館、飯館、食堂、小吃店,也包括盒餐。〔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