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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小吃店要多少錢

租店面、承租市場攤位還是在市場外擺攤,要辦的許可、繳稅方式和設備規定都不一樣。每一項附官方依據;攤位租金、裝修和生財器具沒有官方統計,這一頁教你怎麼查。

發布 2026-10-07・更新 2026-10-16

照順序看完01 — 09
01

先決定:開店面、進市場,還是擺攤

重點摘要

開小吃店的花費,先看你選哪一種形式:租店面、承租公有市場攤位,或在市場外擺攤。三種形式要拿的許可不同;店面或攤位的租金、裝修與生財器具沒有官方統計,本頁不寫沒有依據的總額。

財政部 114 年度同業利潤標準,麵店、小吃店的毛利率 25%、費用率 16%、淨利率 9%;餐食攤販是 24%、16%、8%。這是國稅局核定所得用的標準,不代表你的店一定能有這個利潤。〔T3〕

攤販可以免辦商業登記;但未經許可在騎樓或路邊擺攤,可處行為人或其雇主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L1〕〔K1〕〔K2〕

形式開始營業前要先拿到什麼
租店面開始營業前要辦稅籍登記〔L2〕;銷售額還沒到起徵點的小店,可以先不辦商業登記〔L1〕。共通的登記流程見開店成本怎麼算。
公有市場攤位向設立市場的主管機關申請,簽約次日起一個月內加入市場自治組織成為會員,才能營業〔Q1〕
市場外擺攤向地方政府申請攤販許可;臺北市由產業發展局審查,核發攤販營業許可證後才能營業〔V1〕

承租公有市場攤位

零售市場管理條例對公有市場攤(鋪)位的規定:〔Q1〕

01
誰能申請:申請人須已成年,且設籍在該直轄市或縣(市);除經設立市場的主管機關核准,以一戶一攤(鋪)位為原則。
02
分配順序:依序是原已訂有使用契約者、經主管機關輔導安置者、取得一般性攤販營業許可者,再來才是主管機關公開招攬。收到使用資格通知次日起 15 日內沒有簽約,視同放棄。
03
期限與費用:使用期限以四年為限,期滿六個月前可以申請繼續使用;使用人要按期繳納使用費與自治組織管理費,使用費標準由設立市場的主管機關訂定。
04
設備:要利用原有設備營業,不得變更位置、規格及營業種類;需要增加裝置或設備,要先繪具圖說、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契約終止時自行拆除並回復原狀。
05
不能做的事:攤位要自行經營,不得轉租或分租,未滿二年不得轉讓;不得在市場外設攤營業。簽約次日起逾一個月未開始營業,經書面限期仍未改正,會被終止契約、收回攤位。

在市場外擺攤:以臺北市為例

攤販許可由各縣市自訂規定,本頁只查了臺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V1〕

01
許可證:填具申請書送產業發展局審查,核發攤販營業許可證後才能營業;有效期間三年,要繼續營業,應於期滿前三個月重新申請。
02
申請資格:在臺北市設籍六個月以上,並符合下列之一:經核准接受救助的低收入戶、原發證或登記有案的攤販、身體殘障;或能提出 7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曾為攤販的具體證明、年滿五十歲,且無其他收入、家庭賴其生活。
03
不能擺的地方:觀光地區、重要街道或市場周圍 200 公尺內,不得擺設攤販。
04
費用:領有許可證的攤販要繳場地費及管理費,收費標準由市政府訂定;水電、清潔等費用由攤販自行負擔。

先確認資格:臺北市的攤販許可只發給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打算擺攤前,先向所在縣市負責攤販管理的單位確認自己能不能申請;不符資格時,可以改看公有市場攤位或店面。

騎樓和路邊也算道路

0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的道路,包括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的地方。〔K1〕
02
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或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除責令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攤棚、攤架不論是不是受處罰人所有,都可以沒入。〔K2〕
03
同樣的行為發生在行人穿越道,處行為人 3,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K2〕

成本上的意思:租店面時,門口的騎樓在這部條例裡也算道路。把爐台、餐檯或桌椅放到騎樓,可能落入上面的罰則。看店面時,先確認店內放得下出餐區和座位,再談租金。

02

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怎麼被查定

稅籍登記、商業登記與起徵點的共通規定,整理在開店成本怎麼算。如果你的店屬於小規模營業人,還要知道下面幾件事。

01
起徵點:從 114 年 1 月起,一般飲食業的營業稅起徵點調整為每月 10 萬元。〔T1〕依財政部說明,查定的月銷售額不到起徵點,就不用繳營業稅,國稅局也不會寄查定課徵的繳款書。〔T2〕
02
誰來算: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是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的銷售額,按 1% 稅率計算(未申請改用一般申報方式時)。〔L3〕〔L4〕
03
多久繳一次:主管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及稅額後,每三個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一次。〔L5〕
04
什麼時候查定:銷售額每半年於一月及七月各查定一次;新設立的營業人,於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查定。變更營業項目、擴大營業場所等情形,可以隨時重新查定。〔T5〕

飲食業的查定公式

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規定,飲食業依實際營業情形分業查定,每月銷售額的算法如下:〔T5〕

營業方式每月銷售額的公式
以個人為對象(有座位)每日顧客人數 × 平均每人消費額 × 每月營業日數;每日顧客人數 = 座位數 × 滿座成數 ×(營業時數 ÷ 平均每次消費時間)
無座位(含立位、外帶、外送)平均每小時顧客人數 × 平均每人消費額 × 每日營業時數 × 每月營業日數

成本上的意思:座位數和營業時數都寫在公式裡。開幕後加座位、延長營業時間或擴大營業場所,國稅局可以重新查定。想先估稅額,可以把自己預計的座位、時數和客單價代進公式試算;實際銷售額以國稅局查定為準。

要不要開統一發票

01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列出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的情形,其中包括小規模營業人,以及經核准登記之攤販。〔U1〕
02
依財政部 2026 年 3 月 19 日的新聞稿,查定課徵的營業人每月銷售額不到 20 萬元,仍可以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照 1% 查定。連鎖或加盟的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另有規定,整理在飲料店開店成本。〔T4〕

小吃店與餐食攤販的利潤標準

業別(財政部 114 年度)毛利率/費用率/淨利率
麵店、小吃店25%/16%/9%〔T3〕
餐食攤販24%/16%/8%〔T3〕
03

食品安全:攤位和小店要先看的地方

01
食品業者登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屬於公告類別與規模的食品業者,要先完成登錄才能營業。〔S1〕食藥署公告的餐飲業範圍,除了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也包括經地方經建主管機關許可營業的攤(鋪)位使用人及攤販。〔S2〕申請要上食藥署的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S4〕
02
產品責任保險:衛福部公告要投保的餐飲業,是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業者。〔I1〕免辦商業登記的小吃店或攤販不在這個範圍;之後辦了商業登記,就要投保。保險金額的規定整理在餐廳開店成本。
03
沒有自來水的攤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餐飲業洗滌場所沒有充足的、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的流動水時,要使用用畢即行丟棄的餐具。〔H1〕
04
免洗餐具:使用的免洗餐具,用畢即丟棄;共桌分食的場所,要提供分食專用的匙、筷、叉、刀等餐具。〔H1〕
05
臺北市的飲食攤販:要有防蠅、防塵等衛生設備;器具要使用免洗衛生餐具,或備有充分的洗滌用水及消毒設備。〔V1〕
06
廚房人員證照:要不要持技術士證,看你的店是不是衛福部公告的「一般餐館」;公告的定義排除了麵店與早餐店。〔C1〕判斷方式,以及健康檢查、衛生訓練等每天要做到的規定,整理在餐廳開店成本。

判斷的重點:選攤位時先問水。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的流動水,就要準備清洗與殺菌設施;沒有,就要改用拋棄式餐具。前者是一次性的設備支出,後者是每天的耗材,兩種成本結構不同。

04

用桶裝瓦斯的規定

用桶裝液化石油氣煮食的店與攤位,要符合「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F1〕

01
備用量:供營業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備用量,不得超過 80 公斤。
02
串接 80 公斤以上: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氣來源、串接使用量達 80 公斤以上的場所,屬於「容器串接使用場所」。
03
80 至 120 公斤要做到:容器設在屋外(確有困難且設有防止氣體滯留的有效通風裝置者除外);有嚴禁煙火標示;溫度經常保持攝氏 40 度以下並防止日光直射;容器直立並有防止傾倒的固定措施;燃氣導管由領有氣體燃料導管配管技術士證照的人員安裝並完成竣工檢查;燃氣用軟管長度不超過 1.8 公尺;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
04
超過 120 至 300 公斤:除了上一項,容器還要與用火設備保持 2 公尺以上距離。
05
瓦斯行不供氣的情形: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的經營者,發現串接使用量達 80 公斤以上的容器串接使用場所有容器置於地下室、沒有嚴禁煙火標示、容器未直立放置或未固定、沒有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等情形,不得供氣。
06
新建建築物:容器應設置於室外或屋外,也不適用「屋外確有困難、加裝通風裝置」的例外;使用量在 10 公斤以下的,不受這項限制。

成本上的意思:漏氣警報器、防傾倒固定架和燃氣導管安裝,都是開店前要算進預算的項目。容器能不能放屋外、要不要加通風設備,簽約前先帶瓦斯行看現場。消防安全設備的其他規定,整理在餐廳開店成本的建築與消防一節。

05

人事、租金與生財器具怎麼查

法定工資、勞保與健保的條文與試算整理在開店成本怎麼算的人事成本一節。

第一次請人要辦的投保手續與期限,看第一次請員工:勞保、健保、勞退。

想知道附近店面的行情,可以在內政部實價登錄查租賃成交紀錄,操作方式見開店成本怎麼算。〔M1〕公有市場攤位的使用費由設立市場的主管機關訂定,臺北市攤販的場地費及管理費由市政府訂定;申請時向主管機關索取收費標準。〔Q1〕〔V1〕

攤車、爐具、冷藏設備等生財器具沒有官方價格統計,本頁不列。向廠商估價時,先把第 03、04 節的法定項目列進清單:清洗與殺菌設施或拋棄式餐具、防蠅防塵設備、瓦斯漏氣警報器與固定架。

同樣是賣吃的,餐廳要多看廚房人員證照與消防,飲料店要多看杯子與標示規定,可以對照餐廳開店成本與飲料店開店成本;其他業態整理在開店成本怎麼算。

06

開幕前的線上門面

Google 的商家資格規範寫的是:表定營業時間內有員工在場服務顧客的商家,才能建立商家檔案。〔G3〕店面與固定位置、固定時段的攤位,可以照這個條件準備;沒有固定地點的流動攤,我們沒有查到 Google 的明確說明。

商家檔案申請、一頁式網站與商家代管,韋諾帕的價格列在開店成本怎麼算的線上門面一節。

07

開店到經營的路線

階段要做的事對應的服務
開幕前建立並驗證 Google 商家檔案,把營業時段、招牌品項和店面或攤位照片填完整;需要的話做一頁式官網,放菜單與攤位位置商家申請、驗證碼沒收到怎麼辦、官網建置
開幕週攤前或桌上擺評論 QR code,請每一位來吃的真實顧客留下評論;不送獎勵,也不只挑滿意的人〔G1〕〔G2〕評論 QR code 怎麼做、商家代管(含 QR Code 桌卡)
經營中公休、收攤時間或擺攤地點有變就更新,回覆每一則評論評論回覆範例、商家代管

什麼情況交給專業代管:商家檔案自己就能申請和維護。從備料、出餐到收攤都是自己來,抽不出時間回評論、更新公休時,再交給專業代管。

08

常見問題

想在騎樓或路邊擺攤賣小吃,需要申請嗎?

要。騎樓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屬於「道路」,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可處行為人或其雇主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攤棚、攤架還可以沒入。攤販許可要向地方政府申請,以臺北市為例,由產業發展局核發攤販營業許可證,有效期間三年。

小吃店的營業稅是怎麼算出來的?

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由國稅局查定銷售額,再按 1% 計算,每三個月寄繳款書通知繳納一次。飲食業的查定公式會用到座位數、滿座成數、營業時數、平均每人消費額與營業日數;每月銷售額未達一般飲食業 10 萬元起徵點的,免繳營業稅。

擺攤或開小吃店要開統一發票嗎?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小規模營業人與經核准登記之攤販,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財政部 2026 年 3 月說明,每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元的營業人,仍得免用統一發票,按 1% 查定課徵營業稅。

小吃店用桶裝瓦斯,有數量限制嗎?

有。供營業使用的液化石油氣備用量不得超過 80 公斤。串接使用量達 80 公斤以上,就屬於容器串接使用場所,要有嚴禁煙火標示、容器直立固定、裝設氣體漏氣警報器等安全措施;串接使用量達 80 公斤以上的場所,瓦斯行發現容器放在地下室或沒裝警報器等情形,不得供氣。

09

官方資料

內文〔〕裡的代碼對應下列來源,2026 年 10 月 7 日查閱。

開幕前,先把線上門面準備好

現況健檢:把店名或預定地址給我們,我們先看商家檔案與官網要準備哪些內容,再建議從哪一項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