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哪一個:看客人怎麼找到你
重點摘要
我們的建議:預算只夠先做一個時,客人以附近居民為主的店先做 Google 商家檔案;外國旅客占來客多數的餐廳、景點與住宿,兩邊一起做。
兩個平台的範圍不同:Tripadvisor 只登錄與旅客相關、符合清單準則的物業與地點〔TA1〕,在地客用的服務業不一定能上。
兩邊的評論規則方向一致,都禁止用好處換評論、只邀請滿意的顧客〔G4〕〔TA2〕,同一套邀請做法可以共用。
還在想 Tripadvisor 值不值得做,先看 Tripadvisor 台灣店家要不要經營。